2013年4月9日星期二

5年一稽查屬例常行動‧稅官上門勿擔心


內陸稅收局勸請接獲“登門稽查"(Lawatan Audit)函件的納稅人保持冷靜和切勿過度反應,因為稅收局官員只是上門檢查文件,並非追稅。
稅收局一名發言人說,根據稅收局的作業標準,每5年就須進行一次例常登門稽查,接獲有關來函的納稅人不要慌張和過度憂心,因為官員只是上門協助納稅人檢查呈報文件,不是要懲罰,或是找納稅人的麻煩。
凡事都可商量
發言人感慨說:“那名因接獲稅收局登門稽查信函就輕生的雞販,是反應過激。"
“我們要勸告納稅人控制情緒和不要擔心,凡事都可以好好商量。"
發言人是針對一名家住巴生的中年華裔雞販疑因接獲稅收局信函後,終日憂鬱寡歡,在稅收局官員登門的二天后就精神崩潰,於上個月28日凌晨跳冷岳河輕生的事作回應。
發言人也說,稅收局正調查這起納稅人不堪壓力輕生案,包括進行內部調查,同時將聯絡瓜冷警區主任諾汀警監瞭解更多詳情。
他對星洲日報說,登門稽查是稅收局稅務行政部的責任,上門稽查只是一項例常工作程序,以便能夠取得高效的關鍵績效指標(KPI)。
“納稅人理應與官員合作,拿出所有稅收局要求的文件即可。我們不是要上門找麻煩或搜查納稅人的犯錯資料,我們只是要糾正錯誤而已。"
上門兩週前致函納稅人
通知做好準備方便稽查
雖然稅收局是每5年才進行一次登門稽查,但稅收局的目標是讓所有納稅人接受稽查。
發言人說,根據程序,稅收局會在登門稽查之前的兩個星期,致函知會有關納稅人,以便做好準備方便官員稽查。
一般上會有兩到三名官員上門稽查,這些官員必須遵守工作準則,即不能收賄賂金、不能強迫納稅人和不能使用暴力,若官員犯下以上錯誤,納稅人可以向該局投報,該局將徹查和採取紀律行動。
針對一些納稅人可能因行業性質而沒有習慣記錄日常交易或收集單據、發票等資料,該名發言人說,無論納稅人是一名雞販或小販,他必須把日常交易記錄在銷售記錄簿內,這本簿子便是重要文件。
“雞販每天賣多少隻雞都需要記錄在案。"
他指出,若納稅人虛報資料,將抵觸1967年所得稅法令112(3)和113(1)(b)條文。
首次延遲呈交報稅罰款50
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112(3)條文,延遲呈報稅務的納稅人將被罰款,但罰款數額胥視個別情況而定,包括視乎以往遲呈的次數等。有關法令也闡明,首次延遲呈交報稅表格將面對至少50令吉罰款,接著根據延遲呈報的次數逐步提高罰款額。
1967年所得稅法令113(1)(b)條文。在該條文下被判罪成者,最高不少於一千或不超過一萬令吉的罰款,及相等於不足稅額200%的特別懲誡罰款。
不過,他指出,該局官員是採取親民政策,在做決定時將考量納稅人申報的消費數額是否合理;若消費數額可疑,當局將要求納稅人重新在申請表格上添加有關數額。
任何疑問,可以瀏覽稅收局的網頁http://www.hasil.org.my查詢,或尋求稅務代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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